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,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,万一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

教育要求2024-09-12 04:11:59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如果结婚的时候女方要求房产证上要加她的名字,你会怎么做呢?

身边的朋友也遇到类似的问题。结婚前,男方已经买了房子,女方父母要求把女儿名字加上去,男方没同意。女方父母开始闹,必须把名字加上去,否则这婚不能结,还凑了一帮亲戚去男方家里谈判,未果。最后朋友说了一句:我看中的是他这个人,不是他家房子,有什么后果我自己负责。还是嫁过去了。婚后两口子踏踏实实过日子,虽然苦点但也有滋有味。现在过去一年多了,孩子也有了。前段时间她和我们说,她老公主动要求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。

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,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,万一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

你要分清楚她是想嫁给你,还是看上你家房子。如果真不是因为钱的事,那她有可能想得到认可,在家中有她的地位。或者对婚姻没有足够的信心,想用房产来束缚你。

加名字到房产证上,需要公证属婚前财产。需要协商清楚,是否一起还房贷?家里的经济支出需共同承担。如果不愿意,最好不加。

首先,你们的感情是不是非常的真诚

如果,为结婚而结婚的话,还是算清楚些,谁也不能保证离不离

那样的话,还是把话,说清楚

加名字可以,必须出一部分钱,别拿爱情当借口

不想出钱,可以做个公证。以防万一,以后分开好算账。

现在有些女孩结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过分吗?你怎么看?

若双方共同出资了,写上名字没毛病,也不会有人说什么。

如果说男方买了房子,女方让加上名字,即使男方同意了,也不是发自内心。因为现在离婚率太高,他们内心会有疑虑。

女方让房产证上加名的目的就是为了有一个物质保障,增加保险系数。实际上,婚姻的好坏在于双方的同心经营,不在房产。要想让自己在房子方面踏实,谁也不能指望,就指望自己。自已努力,或自已父母帮衬,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最安全可靠。男方的房子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,离婚时也不一定真能分走。房产的分配是有条件的,不是想当然。

我觉的过分了 既然嫁人了 俩人就是个整体 只要好好过日子 永远不分开 他的你的都一样 如果目的不纯 想分人家的房子 那如果是你家买的 你会加男方名字 如果婚变分给男方吗 做人要有骨气 别惦记别人的财产 太不自信不如别嫁

谢邀。

从一个结过婚的人且处理会很多家事案件的人来看这个问题,我认为好不好,看双方的家庭地位。

一般是女方要求加名字,如果女方家庭,工作,性格,处事方式等属于让男方觉得“值”“够好”“配”的,只要不是太过分,男方可能会同意加。否则,很难。

也不是说有钱的男方就更大方,相反,有钱的更会算计。

但是,如果加了名字,女方的日子不一定好过哦。因为男方对女方的心理预期和要求会提高很多,如果女方有一些男方家庭看不惯的问题和习惯等,加名字这个事情会成为日常数落或者矛盾的原由,女方的压力会很大,很有可能为伺候感情破裂埋下了劣种。

另外,不要以为加名字就一定能得到什么。如果房产有房贷,或有好几个男方家属的名字的,要实际分割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
因此,我还是想说:女方有条件的,不要对男方的房子想太多,可以想想饰品包包什么的;男方有条件且家里允许的,可以对爱人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。当然,如果上来就要加名字的,一个是对自己不自信,一个潜意识的会让对方感觉心有不轨,这个是人之常情。

我是瞿俊杰律师,可以关注我公众号,具体问题私下沟通。观点供参考。

我一个同事,男,独生子,女朋友也是独生子。谈婚论嫁时,女方要求全款买房,房产证加她的名字。男方家庭条件也不富裕,提出先付首付,贷款买房。双方因为全款还是贷款,加不加女方的名字争论不休,最后结果是贷款买房,房产证加女方名字。

对于结婚时女生要求房子加名字,我个人认为无可厚非。结婚就是为了组建一个完美幸福的家庭,房子是双方共同居住,在谁名下都一样。除非,有个别人在结婚时就不怀好意,打别人房子的注意。

婚礼上女方提出天价彩礼、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,怎么办?

如果是真爱一般女孩子也不会这样激进,成家以后两人共同打造自己的事业,如果非要高额彩礼在房子加名字也可以用两种说法,一是想不劳而获,二是想要个婚姻以后的保障,因为渣婆与渣男不是没有

谢谢邀请;看了你提出来的问题,令人很气愤,彩礼这个东西过去叫管它叫聘礼,就是一个礼尚往来,礼节性的认可对方,在婚姻上的一个承喏。

在过去千百年来中国的历史上,由于固定的男主外,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,在男婚女嫁的风俗习惯上,迎娶姑娘进门,聘礼可以当做是对姑娘的一个定情信物。也可以把它当成姑娘压箱底的救命钱,给女方以防不测之需。还可以把它看成是对岳父母提前送上的棺材养老本。给多给少都是由媒人传递信息,一旦敲定了,就绝无反悔。

现在的彩礼就是原来聘礼的翻版,在实质上应该是相同的,不同的是现在男女平等都有工薪,就不存在谁离开了谁就不能活下去的这个歪道理。男方给女方的彩礼,在婚前双方就应该商定好,男方能接受,一槌定音,男方不能接受,一拍两散。这样既符合婚俗,也能达到合情合理。哪怕就算是在自由市场做买卖,谈得拢就成,谈不拢就分,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
就楼主所说,在婚礼上女方提出天价的彩礼,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。这不是当着宾客明抢,给男方出难题吗?在这个世上就没有见过这样的婚礼,可以说女方太不要脸,就不是个东西。

女方只知道坐地起价,好像她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,离了她男方一辈子就要打光棍一样。却不知道货到地头死的这句话的硬道理,你不要脸的这样闹一场,以后你还能嫁的出去吗?要叫你和爹娘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,脊梁骨戳不死你,吐沫星子也得把你淹死。

我要是这个新郎官,你不仁,别怪我不义。会立马向所来的宾客说出原因,并当众宣布休妻,把这场喜酒就当是亲朋好友来聚餐,总要比委屈的出天价彩礼再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要强得多。否则,就出不了心中这口恶气。

如果是我,我就咁剌(广州话):反过來我倒嫁给妳了,妳给我彩礼,妳买房写上我的姓名,妳出錢办婚礼酒席,反正一句话,反串角色吧啦,反正婚后又不是一定要与家婆家公或外父外母一齐住的,因为有婚房啊!当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有何不可,既然都沒有传统了,那应该从我做起得啦!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呢?!

作为一个律师,我就从法律层面聊一下这个话题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第十条规定了三种应返还彩礼的情况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 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如果没有以上三项的情况,彩礼一般视为对对方的赠与。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,即使在婚后,只要房产证上没加女方的名字,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女方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产。但房产证上一旦加上女方的名字,就视为对女方的赠与,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的。

对于女方结婚前要求在房产上加她名字的做法以及想法,您有何看法?

一、必须明确,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,婚前要求在对方的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,这是典型的企图通过婚姻谋取对方财产的诈财行为。

二、这样的人居心叵测,阴险狡诈,绝对不能与之成亲!

结婚前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的做法,从法律角度上考虑怕是不妥。

第一,打官司告状都要还原事物客观真象,假象在法律上是不被采纳的,以事实说话还原客观事实,才是问题的本质。

第二,房管部门已办好房产、土地使用等证件,电脑储存有记载不随便加上去的,除掉重新办过户手续。

第三婚姻是以爱恋之情为基础,物质条件为辅,一味追求房子、车子等等怕是爱的根基不够牢固,结婚后日子也不一定过的很幸福。

第四,婚后通过努力,创造财富买套房子、买车才是人生奋斗的真正阅历和价值,才算活得有意义。

第五,婚前用以物质东西要胁对方,本身就混淆了爱情价值观念,和"给钱就睡觉"的买卖关系有什么区别。

感谢邀请!

对女方要求在婚前,在房产证上加名字,看法如下:

1、加名字的法律意义?

在婚前,将女方的名字加上去,意味着此后,房产的产权人就是女方也有份,男方不能独立处理房产,会受女方制约。

2、为什么要在婚前加?

是否加名字上去,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,外人真不好说。

如果这个房子是男方一家人辛辛苦苦才买的,那为什么要加上去,对父母不负责任,毕竟,现在心机女太多了。如果家里比较宽裕,这个房子也不大,不豪,女的也比较值得信赖,那就加吧。

3、婚前加上去,风险很大

如双方准备结婚了,女的你也了解了,值得信赖,房产也不是家里唯一住房,也是可以加的,但加上去风险很大,一旦后期没有登记结婚,分手了,那房产怎么拿回来?

如果结婚了,女方要求加上去,感觉婚姻也稳定,还是可以加的。

究竟如何处理,需要自己根据家庭情况决定,毕竟,外人无法了解你们的状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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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被新婚姻法逼的吧?以前没有这种事的。如果不加名字,女人的婚姻就是拿自己做赌注的一场豪赌,不离婚一切都好,万一离婚,女人生儿育女,职业的损失毫无补偿啊。如果婚姻法在这方面关注一下,女人有保障。何苦去加名字搞得大家不高兴呢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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